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措施_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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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优秀篇

 人们要有个保护环境的意志的开始,要付出行动的决心的过程,要拥有一个美好、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的结束。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措施_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

 森林,是大地的绿衣。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常州把绿色作为发展主色调,全面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作为“苏南模式”发源地之一,常州市在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全力破解要素制约,持续推进城乡绿化,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鱼米之乡“平原造林”之路,由此,愈发宜居宜业、宜游宜商。

 尤其是市*、市***2014年发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令以来,市民齐参与、共圆梦,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江苏省常州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已完成40项指标达标建设,规划实施全部到位。其中,3年造林15万亩,平均每年占市域面积0.76%。

 坚持生态建设一盘棋、城乡绿化一体化,形成“森林进城、生态文化进万家”建设格局。全市集中力量,重点组织实施森林生态屏障、城乡绿色家园、生态景观廊道、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绿城建设等“六大工程”,充分拓展生态空间。市*书记阎立、***费高云任“创森”工作指挥部双指挥长,实行“一月一督查、两月一例会、三月一点评”督查推进机制。市财政设立“创森”专项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近70亿元。目前,常州市域森林覆盖率从34.9%提升到37.2%,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达13.8平方米。

 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同建,经济、生态、景观三效益兼顾。3年来,常州市完成环湖健康绿道建设1万亩,实施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低产林改造4万亩,新建、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3.3万亩,建设绿色通道、水岸生态廊道2.5万亩。完成9个中心镇的城镇森林建设,建成省级绿化示范村230个,生态绿城建设实现增绿4万亩、连网590公里。江苏天目湖国家森林公园正式授牌,长荡湖湿地公园、天目湖湿地公园分别获准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42.1万亩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

 林水相依、长廊吐翠。沿长江、太湖、滆湖、长荡湖、钱资湖周边,建起100米宽的生态防护景观林;溧阳南山北山、金坛茅山及太湖岸线保护区内,形成稳定的森林群落,天然次生林郁郁葱葱;茅东林场、龙潭林场、瓦屋山林场、小黄山等地,抚育改造20万亩,有效维护了森林健康;高铁高速、环城高架和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提升建设为生态景观廊道;西太湖、曹山慢城等地绿量和人气持续增长……

 青山有情化金银。全市去年林业总产值达387亿元,花卉苗木产业呈跨越式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复合型花木产业基地。夏溪花木市场制定全国“花木价格指数”,年交易额170亿元。横林镇作为国内最大的强化木地板生产和出口基地,占全国地板出口量65%以上。第八届中国花博会、首届中国家庭花卉园艺展览会、中国(夏溪)花木节等成功举办,溧阳茶叶节、天目湖旅游节、茅山道教文化艺术节等影响日益广泛,全市森林旅游产值突破280亿元。

 大绿贮城乡。全市“创森”工作支持率和满意度目前均超过95%。从市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到个人踊跃认养树木;从乡镇盘活闲置地块绿化,到社会资本投资造林;从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到市、区成立森林警察机构;从“八大花展”全年绽放,到古树名木保护率100%;从国际爱鸟周、森林文化月集中宣传,到“创森有我、绿色健行”、文明社区天天乐等活动……全市上下以实际行动,凝聚“创森”共识,建设生态文明。

 2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

 从市区出发,沿着205国道驶出城市的南大门,可分别到达芜湖、南陵两县。过去,因为城市扩张、开发建设的无序,出城的道路两侧的脏乱差、土地***现象明显。最近几年,经过道路改建、周边整治和绿化建设,不仅路变阔了,环境也变了样——道路两侧***的土地全部穿上了“绿衣”。这些挺拔的行道树,成了每天迎送往来人流的一道靓丽风景,而穿插在其间的一个个景观层次丰富的生态组团绿地,则更好地装扮了城市的容颜,让人感慨城市生态变化的日新月异。

 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绿化品质的提升是绕不开的话题。我们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党中央对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给予高度肯定和重视。省第九次党*会确立经济、文化和生态“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目标。2012年9月,省委启动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决定开展森林城镇创建等绿化提升活动。

 在我省各城市中,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程度较高,但土地、森林等***总量较小,生态支撑能力相对不足。面对这一市情,我市树立起生态立市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把林业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开展“森林增长工程”和“城乡大绿化”建设,积极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氛围。

 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 “绿染”江城大地

 近年来,我市对照省下达的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目标任务,把森林增长工程纳入到对各县、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都明确了各级党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层级负责工作机制。各级林业部门普遍实行了领导包片,中层干部包乡(镇),工程技术人员包山头、地块的工作机制,既包任务,又包质量,使我市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真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以荒山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长廊、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林业生态工程为重点,以强化森林管理为保障,通过植树造林、吸引社会资本办林业、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森林火灾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创新林业科技、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等措施,建设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

 面对造林空间日益趋紧,全省任务调减的形势,市***坚定决心,自我加压,坚持力度不降、任务不减、目标不变。为高质量实施森林增长工程,我市在全省率先相继完成了《森林长廊绿化规划》、《全市域绿化空间控制规划》,并经市规委会批准“固化”操作,有序按规划、按标准实施。

 为调动各类主体参与森林增长工程的积极性,我市在省财政专项奖补的基础上,对森林增长工程设立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专项补助,并按照10/亩安排工作经费。此外,我市还提出“不栽无主树”“树随地走、谁栽谁有”“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用市场化思路、产业化办法,鼓励有经济实力的企业、造林大户及社会各界人士承包造林。各县区成立土地流转工作组,***用***征用、企业租用、农业结构调整等多种模式,解决森林增长与城乡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之间的矛盾。

 实施“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是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我市坚持将“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作为森林增长工程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三线”补绿扩带、不断促进“三边”增量提质,努力打造精品绿化提升风景线、生态文明景观带,全力助推生态芜湖建设。

 此外,我市坚持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并举,实行兴林富民,把经济林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花木基地、森林生态旅游、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作为森林城市建设和引导农民致富的重要产业来抓,以生态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改善。

 截至2015年底,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60亿元大关,苗木花卉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木材加工产业、特色林业种植产业等亮点纷呈。规范森林***保护与管理,坚持依法治林,提升森林安全保障能力。全市已完成新一轮森林***“一类清查”、“二类调查”和湿地调查工作,实行严格的林地定额管理,有效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建立起专业森林消防队伍9支,队员226人,半专业队伍55支,队员610人。新建214km集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通道、森林防火消防水池为一体的综合防火体系,修建定点焚烧池210个。建立了60个市级美国白蛾监测点、40个市级食叶害虫监测点、48个松褐天牛监测点和2个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试验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成灾率控制在2.8‰,防治率达92.3%。

 绿化提升行动 “添彩”美丽芜湖

 “十二五”期间,市*、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意见,高位推动,高瞻远瞩,规划建绿,凡土必绿,应绿尽绿,各级各部门大力协同,积极推进“八大工程”、“三项创建”和“三线三边”绿化提升等行动,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全市完成造林57.8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24个,森林村庄177个,新建森林长廊示范段365.7公里,森林覆盖率由14.8%提高到18.8%,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根基。

 为纵深推进森林增长工程,我市创新推进城乡绿化转型升级,着力“将森林引向城市、引向城镇”,大力组织开展城市生态绿地建设和森林长廊示范段质量提升两大工程。

 通过引森林入城,我市深入推进谋划组团式、开敞型、现代化大城市空间的绿化发展模式,拓宽绿色发展空间,发挥森林增长工程的“溢出效应”。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建设有纵深感、以森林为主体的城市生态绿地,着力打造色彩丰富、层次分明的大绿量、大色块的高品质城市生态园。

 目前完成城市生态绿地3000余亩,打造了鸠江区长江大桥北岸两侧地块、弋江区三环路与利民东路西南侧地块、镜湖区芜申运河荆西段大环境绿化等生态绿地23块,总面积2633亩。今年全市将继续开建生态绿地30处,面积约2734亩,实现森林进城入区,有力提升了城区绿化品质,为城市镶嵌一颗颗夺目的“绿色翡翠”。

 通过打造城乡绿网,我市全面开展森林长廊示范段质量提升工程,以“增加绿量,丰富季相和层次,提升品位”为重点,坚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提质升档,彰显特色,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及江河沿线和快速通道两侧林带进行拓宽改造和完善提升,实现“让通道成林、让景观成廊”,形成贯通城乡,展示美丽芜湖新形象的“绿飘带”。

 目前完成森林长廊示范段质量提升工程1.5万亩,全市已高标准建成了京福高铁无为县段、省道无六路两侧各100米宽的森林长廊,芜宣高速、芜雁高速、合巢芜高速和芜马高速芜湖段两侧各50米宽的森林长廊示范段。2016年新建林带建设面积5138亩,补植林带株数20万株,一条条愈加浓密的城市绿网正在加密编织之中。

 城市融入大自然,市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这是我市的真实写照。“以前想要赏花拍照,要等到花展,或者去周边农村”,市民沈佳是个爱花的人,让她高兴的是,在全市绿化提升的大背景下,小区内、街道边、公园里的绿植、鲜花越来越多。“每天上班路上,几步一景,几百米一园,随处都可以赏景。”她说。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开启绿化“升级”新征程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我市在森林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核心指标上有一定差距,其中,我市森林面积161***5.04hm2,自然湿地面积61096.41hm2,自然湿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10.20%,全市森林覆盖率为28.53%,距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仍有6.47个百分点的差距。繁昌县、南陵县的森林覆盖率超过35%,分别为45.15%、39.06%,无为县为26.57%,芜湖县、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和三山区的森林覆盖率均不足22%。至2015年底,我市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38.48%、各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未达到40%。南陵县和无为县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9.64m2和10.04m2,未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指标。

 市林业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经过多年的`森林增长工程,常规造林空间已很有限,而且受土地***制约,林业发展空间已不多,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过程中,我市必须把寻找造林空间的视野放得更开阔一些,坚持‘全市域、全社会、全口径’的理念,统筹城乡,‘山水田路村城游四旁’八路并进,让更多的森林进城、环村、上路、沿水,进一步改善芜湖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承载力,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城市宜居度。”

 为此,我市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目标,在分析我市本底***、生态建设现状、指标差距、绿化潜力等基础上,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论述了我市城市森林建设方向,从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城市森林产业体系、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城市森林支撑体系四方面着手,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健康稳定、覆盖城乡、造福市民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将我市建设成为长三角西南部的生态屏障和皖江生态明珠。建设期限为2016年-2025年,分为近期、中期、远期。

 根据全市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特征和***利用的分异性,以及森林城市建设与发展对绿色空间的拓展性、趋同存异等要求,提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空间布局为“一核携四星、一廊串多点、三网连三区”。其中,“一核”,指以中心城区为城市森林体系建设的核心区域。“四星”,指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和无为县的城市建成区。“一廊”,为沿长江形成的皖江绿色生态廊道。“多点”,指市域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片区、风景名胜区、苗木基地、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三网”,指以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所构成的森林网络体系。“三区”,指中部沿江城市森林提质区、东西部平原水网建设区和南部丘陵水源涵养保护区。

 据了解,我市将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近自然林业经营理念,因地制宜,以地带性植被为基调,以乡土树种为主体,适当引进适于本地区生长的外来植物,结合树种特性因地制宜地营造林,实现造林树种乡土化、林分结构层次化、林种搭配合理化,形成稳定、高效的近自然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通过道路绿化、水系绿化、乡村绿化、退耕还林、四旁造林等全面带动郊区和广大农村的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与农村社会全面发展之间有机协调,实现***利用最大化、建设成果惠民普适化。

 重视森林生态文化的基础建设,弘扬和宣传绿色文明、森林生态文化,让绿色文明、生态文化内涵融入城市森林建设的全过程。注重突出亮点、特色,打造精品,建设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森林城市,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树立品牌形象。

 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综合效益。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积极推动林业产业发展,逐步带动百姓创收致富,让城市森林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群众提供绿色福祉。

 发挥***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各级财政,吸引企业和个人投资,支持城市生态建设,发挥市场经济带动森林城市建设稳步发展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到2018年共造林2.7万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68%。到2025年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18%,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33%、人均公园绿地稳定维持在16m2,逐步在市域范围内构建起结构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城市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健全的城市森林支撑体系,形成景观优美、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景观格局。”记者从市创森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这是离芜湖人不远的绿色未来。

 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区和郊区各类森林板块与道路、水系、农田等区域营建的森林生态廊道连接,形成片、带、网结合的城市生态网络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涵盖5大类41项内容,其中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且分布均匀,2/3以上县区的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我国森林城市建设从2004年起步,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是国家林业局为适应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推进城乡生态建设的一种实践创新,旨在围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切实做好“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截至2016年,我国已成功举办了13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工作会议)”,并授予118座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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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试点体制之前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存在哪些 问题?原来有哪些保护形式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发展森林旅游业,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设立与规划、***培育与保护、利用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和环境条件,可供人们游览、休闲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教育等活动,并按照法定程序申报批准划定的地域。第三条 森林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属于社会公益***业。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为森林公园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第四条 建设森林公园应当保持森林风景***的完整性,坚持严格保护、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第五条 省人民***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省森林公园管理工作机构负责。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运输、旅游、国土***、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水利、文化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森林公园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日常管理活动。第六条 在森林公园内从事建设、经营、游览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公园内***与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破坏森林公园内***与环境的行为。第二章 设立与规划第七条 省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状况,编制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经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报省人民***批准后实施。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和本行政区域森林***状况,编制市、县森林公园发展规划,经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林业长远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与旅游发展规划、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第八条 设立森林公园应当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新设立的森林公园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立的森林公园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森林公园规划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规划相协调。第九条 森林公园划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

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第十条 申请设立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省级森林公园面积不少于四百公顷,市、县级森林公园面积不少于一百公顷,但是,在城区和有特殊保护、开发价值的森林公园可以适当放宽面积限制;

(三)森林覆盖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

(四)省级森林公园风景***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森林风景***质量等级评定二级以上标准,市、县级森林公园风景***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森林风景***质量等级评定***以上标准;

(五)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清楚,界线明确;

(六)有相应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应当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纲要,以及重要***的图表、影像等资料。

(二)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他土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三)与森林公园涉及的森林、林木、林地及其他土地等自然***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

(四)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及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情况等说明材料。

(五)拟设立省级森林公园的,应当提交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的书面意见;拟设立市、县级森林公园的,应当提交所在地市、县人民***的书面意见。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江西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

所谓自然保护地其实就是国家法律特别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包括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类型。

自然保护地体系,就是自然保护的空间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

二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生物繁衍生息创设稳定、健康、和谐环境,规避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

三是保护自然生态稳定性,以我国自然保护地为基础建立生态文明保护体系,将被视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稳健发展当中的重要一环,矗立生态安全屏障,长久性地留下自然遗产,是新时期我国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统筹丰富自然***,打造汉源湖自然保护湿地示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良好的自然***禀赋,大力建设各类自然保护地,建成一批特色旅游景点、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文化基地。如我县汉源湖湿地公园、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轿顶山、旭河风景区等示范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初见成效,每年吸引上万游客。

(二)科学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保持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

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县高度重视,依法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和整合优化工作。总体上达到了生态布局更科学合理,生态环境得到了更好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得到较好保障的目标。

(三)着眼高质量发展,力促开发与保护、生态与经济双赢。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在整合优化过程中,既注重解决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与开放的矛盾冲突,在开发过程中注重保护,同时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又要学会保护,使得自然生态保护与开放实现共赢。

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江西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森林公园的范围为:东至新欧公路,南至仰天岗大道、浙赣铁路到河下火车站一线,西至河下火车站、王主龙山、布下村一线,北至布下村、孔目江一线。具体范围以国家批准的《江西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为准。第三条 森林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属于社会公益***业。市人民***应当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为森林公园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第四条 森林公园的保护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运输、旅游、自然***、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文化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森林公园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日常管理活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并对森林公园的范围进行公示和标界立桩,在危险地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制定突发***应急预案。第六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依法可以接受国(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森林公园的保护。第七条 在森林公园内从事建设、经营、游览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公园内***与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破坏森林公园内***与环境的行为。第八条 森林公园开发、建设、管理、经营应当依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划,不得违法占用公园内的土地,不得破坏公园内的自然***和人文***。

在森林公园内,不得进行商品房开发,不得修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在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和重要景点内,除必要的保护和***设施外,不得修建其他工程设施。对在森林公园设立前或者总体规划实施前已建的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依法进行改造、拆除或者搬迁。第九条 森林公园内的森林、林木、林地及其他土地等自然***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因设立森林公园造成其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第十条 森林公园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毁林开荒和***矿、***石、***砂、***土;

(二)刻划、污损树木、岩石和文物古迹及新建、改建坟墓;

(三)砍柴、放牧,擅自***折、***挖花草、树木、树根(兜)、竹笋、药材等植物;

(四)抚育和更新性质以外的林木砍伐;

(五)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六)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园内设施;

(七)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倾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八)焚烧香纸蜡烛、燃放烟花爆竹,在非指定的吸烟区吸烟以及其他野外用火;

(九)经营餐饮活动;

(十)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

(十一)擅自围、填、堵、截自然水系;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第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在危险地段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者安全警示标识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法给予处罚。第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第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刻划、污损树木、岩石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刻划、污损文物古迹,造成损害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新建、改建坟墓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下列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或者补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擅自***折、***挖花草、树木、树根(兜)、竹笋、药材等植物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责令补种砍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砍伐的树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砍伐树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四)违反第八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国首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一周年,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比较关注的问题,那么你们知道生态文明建设的 调研 报告 要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生态文明建设调研 报告 范文 ,欢迎阅读。

 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篇1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种形式,是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在人与自然和社会关系上的具体体现。生态文明以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为主旨,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注重维系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追求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关系协同进化,以最终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是人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环视今日中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科学发展之路,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党的***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写进党的行动纲领,将生态建设放到了文明的高度,而后***同志在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他说道,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文化 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说明我国对生态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也越来越重视。

1、龙泉驿区整体概况

龙泉驿区是四川省成都市所辖的九区之一,位于成都中心城区东部偏南、龙泉山脉中段,是批准的成都市城市向东发展主体区域、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所在地。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年降水量***4毫米,年均气温15.9℃。属都江堰自流灌溉区,西江河、黄水河、芦溪河、陡沟河流经区境。有天然气、煤、铜、磷、石膏等矿产***。素有“四时花不断,八节佳果香”之美誉,是正式命名的“中国水***之乡”,全省经济综合实力十强县(区)之一。 2011年,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大面街道、柏合镇、山泉镇、茶店镇被规划为成都天府新区的范围,其发展定位为成都国际汽车城。龙泉驿区因扼蓉城咽喉,居川渝要冲,自古有“巴蜀门户”之称,亦有东出锦城“川东首驿”之谓,是成都至川东南、重庆的必由之路,也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境内已拥有沪蓉高速公路(成南高速)、厦蓉高速公路(成渝高速)两条出海大通道和穿境而过的成渝铁路、成昆铁路,正加紧建设的从市中心向东通向龙泉驿区的地铁2号线(及东延伸线)和已经规划完毕的地铁4号线东延伸线,在区内形成了海陆空四通八达快捷方便的交通网络体系。龙泉驿区下辖龙泉街道、大面街道、十陵街道、同安街道、柏合镇、西河镇、洛带镇、黄土镇、洪安镇、茶店镇、山泉镇和万兴乡等12个街镇乡,总面积556.9802平方公里,总人口56万人(2008年),主要方言有西南官话和湖广客家话。

2、洛带古镇为例

2.1、二期整治工程

2007年8月,龙泉驿区旅游局宣布,近期相关部门将再投入1亿元,启动洛带古镇二期整治工程,给洛带注入文化。其工程包括 对八角井街、黄家河片区的综合改造;对古镇核心区特色院落打造、“财神大道、三百神梯”等旅游景点及附属设施建设、南干道延伸段进行建设。此外还将对以古 镇____堂为核心的广场片区进行改造,该教堂是目前保存最为完整的乡村教堂。

目前二期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已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施工设计也已基本完成。古镇的一期工程主要是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二期工程则将对古镇注入更多的文化色彩。现已推出女子街,女孩们可以在商店里选自己喜欢的服装,在一处景点拍照留恋。

洛带相关部门正加紧落实成都私家 收藏 博物馆集群项目,以及国际浓 园公共艺术村项目、福建会馆、湖南会馆和客家乡村会馆、醋博物馆等项目落地情况,进一步做好协调服务,解决征地***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启动。

洛带镇加快推动古镇至金龙湖景区道路、水杉路、南干道西段启动前各项工作,以此改善旅游景区环境,推动产业发展。

2.2、客家民居建设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引进就业岗位多的项目。全力启动客家民居建设,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龙泉驿区将结合洛带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客家民居点位确 定在成洛大道以北(柏杨村七、八组),总***用地面积412.8亩,可吸纳约3000户,10000余人。

设计方案于2009年3月通过了龙泉驿区规委会的审查,一期占地面积100亩,净地68.2亩,建筑面积6680余平方米,已完成***、勘测、三通一平和打围工作,2007年5月破土动工,预计 2008年2月主体封顶,6月全面完工。建成后可让已征地“过渡期”农民全部住新房,新征地农民“即拆即住新房”。

3、调查建议(新时期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实现途径)

3.1、从传统产业到生态产业

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基于对工业文明的 反思 ,生态文明建设内在要求实现从传统产业到生态产业的转型。在我国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人口、***、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的状态下,我们只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即以生态文明理论为指导的工业化发展生态产业。为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将发展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走以效益和质量为中心、经济、社会和环境均衡发展的新路子,坚持经济发展与人口、***、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2、动员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建设生态文明

加大媒体等传播载体的宣传和 教育 力度。连同“生态文明”的“四个文明”一起抓的新观念是我党对建设现代化国家认识的新升华,是科学发展观的新思维,是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性的新举措。我们应提倡***和群众两头抓、两手都要硬,把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到每一个成员身上,落实到与人们息息相关的生活中。

3.3、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关系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在合理开发和利用***中求发展,又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实现人与自然的共荣共存。实现这一设想的关键在于我们党和***的各级党政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正确导向,建立健全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篇2

党的报告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位一体”总布局。贵溪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四个突出”,大胆创新,走环境友好型发展之路,全市生态环境意识持续提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了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为进一步 总结 经验 、查找不足,不断推进贵溪生态文明建设,笔者进行了专项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专项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地深入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排查行动。2012年,共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1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7家;二是专项督查。经常性对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企业进行环保监督管理。全面整治不法企业的乱排乱放行为,有效遏制了重金属污染的源头;三是专项管控。即末端治理和清洁生产首尾兼顾,对新、改、扩建重金属污染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对新入园项目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四是专项治理。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新“三种模式”: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搬迁补偿政策;坚持市场运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贵冶周边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对1700余亩农田进行了翻耕,施加土壤改良剂,栽种修复植物。

(二)突出“秀美乡村”创建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秀美乡村”创建工作。将“秀美乡村”创建与环境综合治理有机融合,贵冶周边两批共29个“秀美乡村”全面建成。全市108个“秀美乡村”建设点也全部竣工验收,极大改善了乡村生态环境;二是着力抓好“卫生清洁”工程。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就地回收利用,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基本做到遗留垃圾全部清运、新增垃圾及时处理;三是大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村庄现有设施和条件,按照公益性、急需性和承受性原则,进行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三区三线”民居改造工程;大力实施农村改厕、道路硬化等民生工程。

(三)突出“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一是加强生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出台了《贵溪市人民***关于进一步强化森林***保护的意见》。坚决落实限额***伐、凭证***伐制度,实行阔叶树全面禁伐;二是加大绿化造林力度。2012年,绿化造林3.39万亩,封山育林8000亩;三是加快生态镇村建设。着力推进乡村绿化提质建设,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塘湾、罗河等乡镇重新进行园林规划设计。樟坪畲族乡、塘湾镇大桥村先后被评为“全省森林乡镇”、“全省森林村庄”等荣誉称号。

(四)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贵溪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贵溪市乡(镇)环境目标 责任书 考核实施办法》。扎实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2012年,共年检18家排污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新核发1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二是强化管理。督促各减排企业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危险固体废物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有效防止了二次污染;三是加大投入。一期概算总投资3500万元污水处理厂已经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期概算总投资800万元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即将投入运行。

二、现状分析

(一)有利因素:一是政策支持。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布局,并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鹰潭市委市***明确提出了“决战景区,做大旅游产业”发展战略,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政策理论依据;二是环境支撑。县域内拥有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双圳省级森林公园等优质生态***;森林覆盖率为63.5%;全市出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Ⅱ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良好的自然生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三是资金扶持。近年来,贵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201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6亿元,财政总收入35.5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4.46亿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均居全省县(市、区)第四位,县域经济实力显著,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利的物质前提;四是组织保障。近年来,贵溪市委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确立“生态立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2013年,确立了“推进生态建设,构建科学发展保障”的工作主线,提出了“发展绿色经济、建成美丽宜居贵溪”,实现永续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不利因素:一是经济发展方式较粗放。我市经济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比较突出,粗放型增长的特征比较明显。工业仍以劳动密集型、轻加工型为主,转型升级难度较大;农业仍以传统农业为主,产业化程度不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2012年,第三产业在三次产业中占比仅为21.7%;二是生态文明理念较肤浅。由于农村经济滞后,百姓在山靠山,想到的先是养家糊口和发家致富,因而还存在生态文明意识不强的问题,农村脏、乱、差的现象也一时难以彻底改变。少数企业推行绿色生产的自觉性不高;三是生态开发开放较单一。生态开发开放程度比较粗浅。生态价值既没有在开发中体现;生态文明的内涵也没有在开放中提升;社会各层面对生态文明建设概念理解不透,重视不高,执行不力,导致生态文明效应较弱。

三、对策建议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环境友好型发展之路,是大势所趋,亦是民心所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求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我省在 “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了对主要污染物减少排放要求。从市情看,随着铜产业、照明产业的迅猛发展,工业化持续突破,贵溪市围绕铜、节能照明和医药、化工四大增长极招引的大项目、大企业日益增多,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生态承载挑战突出。在这种形势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于贵溪市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我国首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一周年,建设国家公园,是为了保护国家的生态和自然遗产,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国际实践表明,国家公园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共赢的管理模式,是一种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国家公园建设应始终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只有在保护好自然***的前提下,才能适度开发利用,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

而国家公园在实施和管理过程中,都很好地处理了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效地促进了***的可持续利用。许多国家在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这些经验对国家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国家公园的建立,实现了生态保护和自然***利用的双重目的,有效地解决了***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

建立国家公园的目的是保护自然***、自然、人文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使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国家公园是为保护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和管理、适度利用的自然景观、开展生态教育、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的自然区域,其保护程度仅次于严格的自然保护区和原野保护区。

我国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考古遗址公园、海洋公园等国家公园。从生态价值上看,国家公园是具有全球价值和国家象征意义的自然生态系统,是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发展森林旅游业,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与环境条件,可供人们游览、休闲和进行科研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并按照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地域。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和在森林公园内游览、休闲以及进行科研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森林公园的基础建设和森林***保护是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业。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为森林***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第五条 省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

市、州人民***、地区行政公署和县级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第六条 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和合理利用森林***,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的原则,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七条 在森林公园保护、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八条 省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批准实施。第九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可以申请设立森林公园;利用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承包的森林、林木、林地及其他土地设立森林公园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第十条 森林公园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州、地)级、县级森林公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森林公园或者使用森林公园名称。第十一条 设立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面积在70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在65%以上;

(三)森林、林木、林地及其他土地权属清楚,林地界线明确;

(四)有相应的管理组织和技术、管理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市(州、地)级森林公园,面积应当达到80公顷以上。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面积应当达到100公顷以上,森林风景***质量等级应当达到国家森林风景***质量等级评定二级以上标准。

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省级、市(州、地)级、县级森林公园,申请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图表、照片、音像制品等视听资料;

(二)林木和林地及其他土地的权属证件;

(三)与拟设立森林公园涉及森林、林木、林地及其他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省级、市(州、地)级森林公园的,县级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州人民***、地区行政公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州人民***、地区行政公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省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设立县级森林公园的,县级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州人民***、地区行政公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州人民***、地区行政公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具备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四条 森林公园需要合并、变更隶属关系、改变地域范围的,申请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并、变更合同或者协议;

(二)地域范围调整的图纸。

森林公园合并、变更隶属关系、改变地域范围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当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准予决定:

(一)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符合所定级别森林公园相对应的森林风景***质量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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