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准。具体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应答时间:2021-06-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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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客户旅游的门票能入帐吗?
旅游景点的只能在旅游公司作成本,其他单位应该是只有从职工工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中列啦。
必须是有代码、税务局监制章和景点的财务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领导拿来的门票怎么做会计分录
可以入账,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可以入账的有:
(1)开办费。
(2)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3)每月工资。列支员工人数和工资金额,请参考个税起征点2000元(2008年3月1日起),并考虑国税每年一次按个人工资收入征收的防洪保安费用(月工资超过400元的每人每年交60元的防洪保安费),以及南宁市“两基”达标办征收的按个人年工资收入的1%计算的职工地方教育附加(每年分9月和12月两次征收全年的职工地方教育附加)。
(4)财务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
(5)包员工吃住的费用。例如包员工中餐,可在费中列支。
(6)办公费。购买的办公用品等。
(7)单位用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加油费、修理费、停车费、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如果车辆购买时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是以股东个人的名字购买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入帐,从而不能计提折旧,但发生的以上费用可以入公司的帐。
(8)电话费。要注意的是:预存的话费不能报销,因为不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就和预付货款一样,只是估计的金额而已。凭个人的打出话费消费的。
(9)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和送客户的礼品、烟、酒等)。并不是所有发生的招待费都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新所得税法第43条规定: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
(1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新所得税法第44条规定:除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份,准予扣除;超过部份,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1)购买货物或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
(12)购货或发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及装卸费。
(13)交通费。包括在市内打“的”的费用和跑业务的公交车费。
(14)办公地点的租金及物业费、垃圾费、水电费。
(15)印花税。
(16)差旅费。报销人员要填制差旅费报销明细表,列明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往返的车船费、住宿费、途中补助、其他杂费等。
(17)财产保险费。
2、以上列支的费用请注意3点:
a、各种报销,必须为国家统一或事业单位收据,经营性收款收据一律不能报销入账。一般来说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全国统一监制章,椭圆形
(2) 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有事业性收费收据专用章,菱形
也有例外,要具体分析。例如:银行、保险、邮政、电讯、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单位使用的专业票据(如车船票、飞机票、门票等),可不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开出的内容应与开出的单位的经营范围相符合,没盖章、客户名称开错或的内容与单位经营范围不符的不能报销。
b、跨年的(上注明日期不是本年的)均不能入到本年的帐,因为涉及到上年及本年的企业所得税,所以费用一定要按时间分清。就算是年底成立的公司,只能入成立当年的帐。
c、用于个人消费的费用不能入到公司的帐,如去超市购买的食品、衣服、化妆品等等。送客户的礼品除外。
3、每月初,外勤会计外出取票。
a、以上所说的成本和费用。
b、所有进出对公银行的往来单据,包括:电汇、进帐单、转帐支票头和现金支票头、利息单、购买支票和电汇单的收费回单等。
注: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可以有多个一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除了不能支取现金外,其它功能和基本存款帐户一样。
差额计算营业税
领导拿来的门票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扩展资料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公园门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的合法有效凭证
一、关于旅行社纳税的规定。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扣除范围: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需要注意的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只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2.扣除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扣除。符合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旅行社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二、开具的金额与应纳税营业额允许不一致,这是税法规定的。1、开具的金额大于应纳税营业额;2、开具的金额小于应纳税营业额;3、开具的金额等于应纳税营业额。对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旅行社来讲,则属于“开具的金额大于应纳税营业额”的这种情况。所以旅行社可以开具10000元的,在申报缴纳营业税时,可按7000元营业额申报,税务部门是允许的。至于现在税务部门取以票管税的征管措施,主要是针对账目不健全的个体经营户,旅行社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账目应该是健全的。所以,对于差额征税的旅行社等,额与计税营业额不一致很正常。当然旅行社与税务部门要多沟通、多协调,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企业组织员工旅游或集体活动,只能取得公园的门票,公园不会另外开具。企业取得公园门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 一、税务机关监制的公园门票属于合法有效票据 公园门票虽然不像一般的,但公园门票一般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有套印监制章,或者监制批准文号。这类门票属于的范畴,可以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相关支出可以按规定在所得税前列支。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开具或取得的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为不符合规定的。 以下是部分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可作参考: 1 、套印监制章 北京市《关于对本市公园、旅游景点门票纳入管理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 [2000]470 号)规定: 在北京市范围内各公园、旅游景点及其附属的、游乐设施所使用的各种门票,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起均应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管理范围,开始启用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门票》。 山东省(鲁地税征字 [1998]9 号)规定: 各类门票均为收、付款凭证,是重要的财务、会计核算依据,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所指的,必须纳入各级地税部门管理范围。……凡纳入地税部门管理的各类门票,由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规格与用纸全省暂不作统一规定,但必须在显要位置套印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章。 2 、印有监制批准文号 广州市(穗国税发 (1995)224 号)第三条规定: **院、剧院、体育馆 ( 场 ) 、游乐园、歌舞厅、录像室的门票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管理,版面不套印“监制章”,不使用全国统一专用纸,在票据的左下方印明“穗地税监制”的特种字体和批准号。 深圳市 (深地税发 [1995]326 号)第一条规定: 观光、游览门票不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在观光、游览门票票面套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批准文号和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 ” 的圆形标志,用有色荧光油墨印制。 二、相关支出作为费在税前扣除 公司取得公园门票,一般是因为组织员工旅游,或其他集体活动,相关支出属于费支出,应计入费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根据国税函〔 2009 〕 3 号文第三条规定,职工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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